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原则上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其中专业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各占1/3)。各学院(系)可根据专业特点调整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比例,须提前交研究生院、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具体以各学院(系)向社会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管理类联考必须加试政治理论,具体计算方法由相关院系自定。
2.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0.7=A
复试成绩B=(B1(专业笔试成绩)*1/3+B2(综合面试成绩)*1/3+B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3)*0.3
复试成绩B=(B1(专业笔试成绩)*1/3+B2(综合面试成绩)*1/3+B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3)*0.3
复试成绩B=(B1(专业笔试成绩)*1/3+B2(综合面试成绩)*1/3+B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3)*0.3
3.后总成绩C=A+B
说明:
同等学力(包括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管理类联考必须加试政治理论,具体计算方法由相关院系自定。
说明:
同等学力(包括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管理类联考必须加试政治理论,具体计算方法由相关院系自定。
说明:
同等学力(包括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管理类联考必须加试政治理论,具体计算方法由相关院系自定。
2017年湘潭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