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南政法大学非全日制法律(法学)调剂申请表》。考生提交调剂申请的有效期为2017年4月5日至4月6日下午5:00,过期不再接收。考生应在有效期内将申请表送达或寄达研招办(若以传真形式提交,则须来电确认研招办收到方为有效)。研招办电话:023-67258892,67258893传真电话:023-67258895。
2.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将根据调剂申请人数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确定,并于4月7日在我校网站研究生招生信息页面公告。
3.调剂复试定于4月8日进行,复试程序将在我校网站研究生招生信息页面公告。
4.以考生参加调剂复试的面试成绩(满分150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
5.调剂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于4月10日在我校网站研究生招生信息页面公告。
西南政法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
附件1:非全日制法律(法学)调剂申请表-学术型校内.doc
2017年西南政法大学招生信息校内调剂公告法学学术型调剂非全日制调剂缺额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