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将本人的人事档案以学生身份调入学校。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不需调档。待国家对非全日制学生档案管理有新的规定出台,则依新规定执行。
2.根据档案法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的有关规定,档案原则上应以机要通信方式送达学校,考生本人不得接触档案。若某些单位允许考生寄送,考生不得拆封(凡有拆封痕迹的档案一律不予接收),且须以快递或邮递方式寄送学校(“到付”一律不予接收)。
学校调取考生人事档案的同时还需调取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材料(即《政治表现审查登记表》)以审查政治思想情况,但复试阶段已经提交《政治表现审查登记表》的考生不需再次寄送政审材料。
3.学校将于5月19日起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调档函。请考生登录研招考试网报时预留的电子邮箱,下载并打印本人调档函(注意:调档函必须彩色打印,并由考生本人签字后交档案管理部门)。
档案管理部门为考生在研招考试网报时填写的档案所在单位,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核对,若有更改请下载附件,填写有关内容(电子文档中单元格格式等不得改变),并于5月24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拟录取学院,研招办将根据学院汇总数据统一上报申请修改。
4.西南科技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档案所在单位为“西南科技大学”的考生,不发放调档函。其他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寄送事宜请咨询就读学校相关部门。
5.考生的档案应在入学报到前寄达学校。
考生档案须严格按照调档函上规定的地址寄送到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凡因地址、接收单位错误造成档案遗失,学校概不负责。
档案管理部门寄送档案时需注明考生姓名,以便学校归档。
档案到校经整理后的名单,将通过招生学院向考生公布。
2017年西南科技大学录取硕士研究生部分材料收寄档案接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