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招生就业处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3-68252504。
(二)考生及考生所在单位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对在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单独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处理。已经入学的新生,学校将取消其学籍。
(三)学校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备案,从严查处替考、服用兴奋剂等行为。
(四)学校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开展入学专项复测和复核,对复测和复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五)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学后,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日常训练和体育比赛,无故不参加训练和比赛者,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有关条例处理。
2017年西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监督与纪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