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考核制”不适用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高校辅导员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教育博士”、“对口支援”等专项计划,专项计划仍采取公开招考方式选拔。
2.“申请考核制”招生计划占用学校下达至各招生单位的招生计划数;各招生单位录取“申请审核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计划总数的50%。
3.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西南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章程.docx
西南大学“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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