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应该严格按照时间报道,不可提前和滞后;报道时材料不全及逾期一周未报到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政治、业务、身体等方面复查。对持假毕业证书等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2.2017年9月我校学术型研究生公共外语(英语)将实行分级教学,新生报到后3天内学校组织公共外语(英语)分级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分班依据,因此望各位同学按时报到参加考试。
3.(1)户口迁移:户口迁移本着自愿原则(乌鲁木齐市考生不迁)。《户口迁移证》所列各项信息必须齐全,尤其户籍中的籍贯、出生地必须详细到市县,加盖户口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公章;落户时需递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录取通知书》原件;且要求以上所有证件的姓名、出生日期等内容必须一致,民语言学生须填写全名(含父名);户口迁移地址:新疆师范大学(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医路102号新疆师范大学派出所);开学三个月后不再接收落户材料,所有学生户口一旦迁入后,学生在校期间户口将不能迁出。
(2)党组织关系的接转:党员持县、市以上党组织介绍信自行办理接转组织关系。疆内新生可直接转至新疆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工委党建处,再由自治区教育工委党建处转往新疆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7年新疆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新生须知全日制非全日制注意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