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考生志愿及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时间:3月14日;
3.考生低录取分不得低于180分;
4.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条件下面试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5.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6.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7.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要求。考生入学后学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自理,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政审、体检表》复印件(加盖考生中学公章)的考生,可不再体检;
8.依据录取原则,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于3月22日前将拟录取名单上传至“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www.xjzk.gov.cn),拟录取考生必须于3月22日至30日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凭密码进行录取确认,未在规定时间上网确认录取的考生将视为自愿放弃被录取的机会;
9.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10.录取通知书发放:根据自治区招生办的审批结果,于4月25日后发放。
2017年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办法及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