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程安排
复试于3月22日至4月17日间进行,各学科具体复试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合理安排。
各学院务必于复试前3天将《复试工作安排表》(附件1)、《复试工作细则》报研招办审核,《复试工作细则》须经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组讨论后形成。
《复试工作细则》应包含组织领导机构、复试分数线、复试时间地点安排、资格审查项目、复试主要内容、复试流程、成绩计算办法、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公示方式、申诉渠道以及其他关系学生切身利益,应予公布的内容。
组织多次复试的学院,每次复试结束后都要及时向研招办报送拟录取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拟录取名单须按复试总成绩排序,其他复试材料学院暂时保存,报送材料时一并交研招办,4月20日前将所有复试材料报送研招办。
(二)资格审查
各学院在复试期间须对考生本人的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认定考生身份;
2.查看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
3.查看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留存复印件一份;
4.学信网生成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6.考生成绩是否达到报考专业在二区的分数线,报考专业、初始科目是否符合调剂要求。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复试主要内容
1.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
各专业均需对考生进行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进行测试,测试安排在面试中进行,确需进行单独测试的,各学院要将测试成绩记入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须在复试细则中明确。
2.笔试或实践(实验)能力测试
各学院按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组织考试,考试形式由学院根据学科需要,可采取闭卷或开卷的形式。复试答卷各学院要立卷存档3年。如有需要,学院可另行组织对考生的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考生除复试课程外,须按照招生专业目录规定,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或拟调剂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我校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可采取闭卷或开卷的形式,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应及时通知考生。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由各学院复试专家组负责实施,基本要求如下:
(1)同一学院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2)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要在复试情况表上进行记录;
(3)综合面试以口试形式为主,可以辅以简要笔试,重点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外语应用水平、分析问题的能力、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心理承受能力测试等。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考生体检
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在新疆农业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在3月20日-4月20日每周一、三、五进行(9:30分开始),原则上一志愿考生在3月25日前体检完毕。体检由学院统一安排,不按时体检的视为放弃录取或候补录取资格。
学院将《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格检查表》(附件4)印发给考生,并注意:①照片处须加盖学院公章;②提醒学生空腹、按时体检;③主动与校医院联系询问考生体检情况;④及时取回已填写意见的体检表(须有体检意见和公章)。
复试专家组认为有必要的,可再次进行复试,对考生全面考核。
(四)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70%。加试课程成绩为单独考核项目,不计入复试成绩。
2.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
各培养单位另有计算办法的,需报研究生处审核,并在复试细则中明确。
(五)相关要求
1.复试工作必须全程录像,保留1年。
2.复试要有复试提纲,并在复试情况表上做好记录。
3.各学院要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组织命题,试题及其答案,应妥善保管。提倡学院建立复试试题库。
4.今年我校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对初试公共课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复试分数线,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生源充足的学科不再进行破格复试。
破格参加复试的考生除按要求进行复试外,还应填写《新疆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线下生破格复试审批表》(附件3),报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审批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破格复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5.学校录取督查小组将成员将对各学院复试工作进行督查,可作为复试专家组成员提问,但不参与复试评分。
2017年新疆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复试工作安排及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