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文件和复试细则开展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对考生提出的疑问要及时、正面答复。
(二)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在拟录取前应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三)草学博士学位一级学科实行申请考核制,复试通知(办法)由草业与环境科学学院制定,并报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附件:1.新疆农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表
2.2017年博士复试工作安排表
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处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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