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高校审核及上报时间截止至2017年4月20日,请于4月20日18:00时前将推荐材料报新疆工程学院教务处,逾期概不接收。不接收学生个人报名,由各高校收齐后统一报我院教务处。
2.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自治区普通高校优秀专科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生推荐表》(格式见教育厅文件,一式一份)。
(2)各校按照拟升院校及专业统一顺序填写《2017年专升本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后与电子版一起交至我院教务处。汇总表中包含“序号、姓名、学号、性别、族别、高考考号、班级、原专业、身份证号、拟升院校及专业、专科期间平均成绩、学校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人数、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奖励情况、处分情况、联系电话、备注”等信息。原专业及拟升专业必须使用教育部规范专业名称。如报考中等职业教育“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请在备注中标明,并写明定向就业地州。
(3)申请专升本的学生还需交英语(MHK)过级证书、计算机过级证书、各级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另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均需加盖学校资格审查部门公章。
(4)请各校对报考学生成绩进行审核,成绩单需加盖教务处公章。
(5)学生需提供当年招生录取花名册复印件,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6)学生提供电子版照片(每位学生电子版照片存到自己名字命名的文件夹内,文件夹内电子照片以学生身份证号命名)。学生可登录新疆高校毕业生人才信息库下载本人电子照片http://bys.***/list.asp点击毕业生信息查询。同时交同底纸质版1寸照片四张。
(7)放弃报考的书面声明(或出具除推荐报考专升本学生外,其他学生均放弃报考专升本的证明),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8)请学生自行准备档案袋(档案袋封皮注明学校、姓名、所报学校及专业和联系电话),将以上所有材料装档案袋,各学校统一收齐交至我院教务处。如有任一项材料不全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9)公示材料,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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