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规范研究生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和招生单位的合法权益,保证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名称为“西华师范大学”,简称“西华师大”;英文名称为“ChinaWestNormalUniversity”,简称“CWNU”,是四川省重点建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为实施高等教育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主管部门是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第三条 学校法定注册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师大路1号。学校现有华凤校区(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师大路1号)和北湖校区(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育英路76号)。
学校互联网域名是http://www.***.cn。
第四条 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以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教育为主,兼有普通专科和各类本、专科教育。
学校的招生单位代码为10638。
第五条 学校按照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招收研究生。
第六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牵头,相关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以及本校的实际情况,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并开展研究生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九条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并公布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拟招生人数。
第十条 学校研究生修业年限为2-6年。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
2017年西华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