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简章以教育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相关政策为依据,若当年教育部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2.所有考生材料均按照要求在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及本人所在学校(单位)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3.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和专业复测。凡发现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者,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4.本简章由西华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7年西华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