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市和区县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资金,按照财政国库管理有关要求,及时拨付资金,确保中等职业教育补助经费落实到位。市和区县教育、发展改革委、人力社保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招生计划、学籍管理、公办和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审查、教育收费的监督检查等工作。坚决查处违法收费和擅自设立或变更收费项目的行为。市和区县民政及残联部门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审核认定工作。
(二)中等职业学校要健全经费预决算制度,加强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簿,规范会计核算,加强内部控制和审计,对财政补助经费做到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确保资金规范、安全和有效使用。对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已收取的学费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费退还学生工作。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实施后,公办学校要及时到价格管理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三)加强学籍管理,做好基础工作。市和区县教育、人力社保部门对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进行全面清查,并定期公布不合格学校名单。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进一步完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一牌两校”、“联合招生”、“学籍异动”等情况的监管,坚决杜绝“双重学籍”现象,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四)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中等职业学校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制定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积极做好维稳工作,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广大学生及时了解受资助权利,为顺利实施北京市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助学工作顺利进行。
2017年修订实施北京市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及国家助学金工作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