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秋季学期入学起,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政府教育、人力社保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具有正式学籍的一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享受相应等级的国家助学金政策。
目前在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具有正式学籍的二年级以上学生,按照“老人老办法”原则,仍按原政策享受相应等级的国家助学金政策。
上述国家助学金不重复享受。
2017年修订实施北京市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及国家助学金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1800元,资助城乡低收入家庭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