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方向按《办法》规定,规范考核程序,完善考核机制,确保考核质量。
(二)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中期考核的博士生,视为“延期考核”,按照《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三)考核组秘书将《西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西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记录表》及相关支撑材料报研究生教育院培养科备案。
联系人:张棉 联系电话:029-85385437
电子邮箱:zhangmianzf@***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西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暂行办法.docx
附件2:西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doc
附件3: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记录表.docx
附件4:西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延期中期考核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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