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200分,考试科目为临帖,创作,两科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其中临帖占60%,创作占40%,总分计算办法如下:总分=(临帖成绩×60%+创作成绩×40%)×2。临帖科目从楷、行、隶、篆、草五种书体中任选三种书体对考生进行考察,要求考生按照提供的三种书体的复印件原有章法临写;创作科目要求考生根据自己所长,按指定的文字内容进行创作,自选两种书体创作。每科考试时间120分钟。
2017年西北师范大学在山东艺术类书法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