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是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请随身携带。《报名登记表》上印有5位数的专业考号,此号由计算机随机生成,是考生参加一般身体素质及专项技术测试的唯一代码,请务必牢记。
2.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务必于4月22日8:00-18:00到西北师范大学体育馆采集指纹,建立指纹档案,并上交《诚信考试承诺书》。指纹采集时以左手食指为准。
3.考生须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专业准考证参加各项目的检录、测试,并交工作人员审查、核对,核对无误且指纹核查通过后,方可参加测试。证件不全、指纹验证未通过者,一律不得参加测试。
4.考生须在每项测试规定检录时间(即测试时间前30分钟)参加检录,2次检录不到或检录后因个人原因一般身体素质、专项技术测试错过组次(轮次)者,均按自动弃权处理,一律不予补测。
5.测试采用分组轮换、集中测试的方式进行,4月24~26日为一般身体素质测试,4月27~28日为各专项测试,具体考试时间以《报名登记表》安排时间为准。
6.一般身体素质的100米和田径专项的径赛类项目,均在全塑胶场地进行,起跑器由考点提供,但考生须穿塑胶场地专用鞋钉(直径4mm,长不超过9mm);考生在上跑道前将再次进行指纹确认,确认后并不得离开跑道,否则以考试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7.一般身体素质测试中没有试跑、试跳和试掷。原地推铅球和立定三级跳远每人均有2次测试机会,原地推铅球和立定三级跳远测试两次犯规的考生,只给一次补测机会,补测所得成绩按70%计入该项测试得分。100m起跑时,考生第一次犯规警告,第二次犯规者,成绩按70%计,再次犯规者,按零分计;如遇跑动途中串道或影响他人者,取消其该项成绩。专项测试无补测机会。
8.考生每项测试完毕后,应在成绩记录表上签印确认。如对成绩有异议,应立即书面向主考提出,并由主考向仲裁委员会反映,仲裁委员会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过时不予受理。考生每场考试结束后应立即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内滞留,不得扰乱考试秩序。
9.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摄像工具进入考场,考试时所穿服装和佩饰不得印有任何标记;参加立定三级跳远和有专项特殊要求的跑动、移动时,考生一律不准穿跑、跳鞋,鞋底不得附着其它物质,否则按违纪处理。
10.考试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所有测试现场均设置监控设备。各考场除考试工作人员及参加测试的考生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场内。
11.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加强自我保护,避免受伤;参加个别危险性较大项目考试的考生应自行购置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2.如遇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正常考试,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试顺延具体时间,并在考试场地张贴公告及广播,请考生注意查看、收听。
13.考试成绩将于2017年5月上旬在省教育考试院(http://www.***)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打印。
2017年西北师范大学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考生须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