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学院依据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加分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政策的考生加分排序录取或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第十二条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当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对报考学院的考生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对于江苏省考生选考科目等级必须达到CC以上,方可录取。
第十三条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置专业级差,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报考我院考生所在省(市)所设招生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对于江苏省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分配专业,若选考科目等级也相同,则选考物理科目的考生参考数学成绩,选考历史的考生参考语文成绩排序分配专业。
*对于内蒙古考生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浙江省在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专业平行志愿,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四条凡报考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在各省专业课考试合格(考生取得“省统考”合格证)、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的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江苏省考生报考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需通过我院组织的专业课校考且取得我院颁发的合格证。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江苏省规定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陕西省考生报考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需通过陕西省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统考并取得合格证。高考录取时,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陕西省规定分数线的前提下,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我院在山东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不组织校考,录取时承认所有在鲁招生院校播音主持类校考成绩,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底依次录取。
第十五条学院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按教育部下达,由各省级招生机构发布为准。
学院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总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录取优秀考生,预留计划由学院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使用。
第十六条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遵循属地原则,收费经陕西省物价局备案,文史类、理工类和外语类专业17000元/人/年,艺术类专业20000元/人/年(备注:此标准已向陕西省物价局备案并公示)。
第十七条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基金等,支持优秀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学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落实单位后,根据国家关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规定颁发《全国普通高等学院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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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
招生办公室
2017年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当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对报考学院的考生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