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2017年3月19日
(二)考试地点:西安文理学院高新校区
注:具体时间和考场以“西安文理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准考证”上的规定为准。
(三)考试内容
综合评价招生针对不同招生对象,确定以下综合评价成绩评定办法: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综合评价成绩(总分300分)=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满分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200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赋分标准:A级100分、B级80分C级6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200分=音乐40%(面试)+舞蹈30%(面试)+语言30%(面试)。
(二)“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
综合评价成绩(总分300分)=文化基础成绩(满分10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200分)。
文化基础考试科目:语文、英语(笔试);职业技能测试科目: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200分=音乐40%(面试)+舞蹈30%(面试)+语言30%(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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