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迁户遵循自愿原则,学校只在入学时为新生一次性办理户口,户口可按照下列条款迁入学校所在地:
1.新生入学办理户口手续时,必须携带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
2.新生户口一律落在雁塔校区,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安石油大学”或者“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青松路甲1号”。切勿改动或添加其他文字,否则户口无法落户。
3.新生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等项目必须与高考报名时一致,否则不予落户。
4.户口迁移证原住址一栏须细化到省、市、区或县一级。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民族、出生年月日和身份证号码不得擅自涂改,如有更改,必须由当地签发机关在更改处加盖户口专用章。
5.西安市10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鄠邑区)3县(周至县、蓝田县、高陵县)的新生一律不迁移户口。
6.属于陕西省“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一律不迁移户口。
7.新生报到军训之后,以学院(系)为单位,收齐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按照保卫处通知,统一办理户口手续。
2017年西安石油大学本科户口手续的办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