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口手续的办理
新生迁户遵循自愿原则,学校只在入学时为新生一次性办理户口,户口可按照下列条款迁入学校所在地:
1.新生入学办理户口手续时,必须携带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
2.新生户口一律落在雁塔校区,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安石油大学”或者“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青松路甲1号”。切勿改动或添加其他文字,否则户口无法落户。
3.新生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等项目必须与高考报名时一致,否则不予落户。
4.户口迁移证原住址一栏须细化到省、市、区或县一级。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民族、出生年月日和身份证号码不得擅自涂改,如有更改,必须由当地签发机关在更改处加盖户口专用章。
5.西安市10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鄠邑区)3县(周至县、蓝田县、高陵县)的新生一律不迁移户口。
6.属于陕西省“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一律不迁移户口。
7.新生报到军训之后,以学院(系)为单位,收齐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按照保卫处通知,统一办理户口手续。
(二)档案手续的办理
1.自带纸质档案的新生,凭学校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毕业学校或档案管理单位提取,档案提供单位须将档案用专用袋密封并加盖公章,新生入学时将档案交所属院(系)辅导员处。
2.纸质档案必须邮寄的新生,请务必使用特快专递(EMS)邮寄,“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务必按下列内容书写。
收件人姓名:本科招生办公室 电话:029-88382310 单位名称:西安石油大学
地址:西安市电子二路东段18号 邮政编码:710065
3.建议新生自带纸质档案到校报到,以免邮寄造成档案遗失。
2017年西安石油大学本科户口、档案手续办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