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学院将制定具体复试录取办法,该办法将在复试时向考生公布。
(二)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届生除外)被录取后,需在6月1日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被录取后,需在6月1日前完成定向培养合同签订,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017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博士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其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