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证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航空职工大学,国标代码:50989,在陕招生代码:8107。
办学类型: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力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航空职工大学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力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办学特点:具有鲜明的航空专业特色,为祖国航空工业和地方经济建设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责任感和协作创新精神、即有专业理论知识、又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第五条 办学地点:校本部在西安市阎良区人民路东段
邮编:710089 学校网址:www.***
宝成工学院校区在宝鸡市清姜工业区益门堡1号
邮编:721006 学校网址:www.***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由招生办、教务处、财务处、学生处、工会等部门组成,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招生办负责招生章程的制定,招生办法的制定及实施,招生计划的申报、调整,招生录取手续的办理等;教务处负责综合评价招生试卷命题、考试、成绩评定等;学生处负责新生入学报到、学籍注册、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落实等;财务处负责学费的收缴工作;工会负责整个招生过程的监督和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总校招生信息网:www.***
总校招生咨询电话:029-86837451
宝鸡校区:www.***
宝鸡校区招生咨询电话:0917-3355009
第八条 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
第九条 申请参加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考生)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
第十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3月1日8:30至6日17:00,根据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2017年西安航空职工大学综合评价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