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且有申请意愿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3月1日8:00至3月6日17:00之间,登录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网址:www.***.cn),根据我院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向我院提出入学考试申请。
第十二条 对普高生入学申请者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同时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综合评价的依据;对“三校生”和高中同等学力入学申请者考核科目为我院组织的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三条 我院于2017年3月18日组织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进行综合评价,内容及标准如下:
西安飞机工业公司职工工学院综合评价评分内容及标准
综合评价总成绩300分普通高中入学者考核内容分值内容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0分 A级:100分 级:80分C级:60分 D级:40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分面试60分笔试40分“三校生”和高中同等学力者文化基础考试100分英语、数学、语文职业技能测试200分面试
西安飞机工业公司职工工学院综合评价考核具体内容
招生对象项目基本内容普通高中入学者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①3分钟自我介绍(基本情况、优势和劣势)。②测试考生对所报专业的了解和认识,并掌握其兴趣和爱好的程度。笔试简单的专业常识、认知等。“三校生”和高中同等学力者文化基础考试采用综合卷,内容包括英语、数学、语文。面试①3分钟自我介绍(基本情况、优势和劣势)。②测试考生对所报专业的了解和认识,知道本专业的一些基本常识,并掌握其兴趣和爱好的程度。③侧重于对其职业实际操作水平的衡量。
第十四条 我院于2017年4月6日17:00之前,将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在此期间不向任何预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五条 我院预录取新生报到注册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17:00之前,新生报到注册必须由本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 我院于2017年4月19日至20日为已经报到注册的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同时省招办将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公示各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
第十七条
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总分为300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由省招办提供,各科目成绩合计折算后满分为100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折算后满分为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由我院评判满分为100分。综合评分(300分)=高中学业水平成绩(100分)+综合素质评价等级(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100分)(包括面试60分+笔试40分)。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A、B、C、D分别按100、80、60、40分计,若有合格表述的成绩按60分计;依据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三校生”:综合评价总分为300分。
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即面试)。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结果由我院评判满分为300分。采取综合评分(300分)=文化基础(100分)+职业技能测试(即面试)(200分)。依据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对于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但确为普通高中的学生,测试和录取原则均按“三校生”对待。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考生必须依据自身健康状况按照要求填报。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院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
第十九条 学院对入学申请者按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确定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5500元/学年(文史类、理工类)
住宿费:500元/学年。
第二十一条 学院实行“助学金、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同时可享受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特困学生3500元/学年;一般贫困学生2500元/学年。国家建档立卡精准资助助学金生活补助:6000元/学年。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代偿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高达16500元。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我院招生领导小组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西安飞机工业公司职工工学院负责解释。
二?一七年十二月
2017年西安飞机工业公司职工工学院综合评价考生申请及考核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