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高等学校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录取人选。
2、被高校录取的申请人,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合格,即可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来华学习;
3、每名奖学金获得者只能获得一个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的资助;对于同时被多所高校录取的奖学金申请人,国家留学基金委仅为其保留一所学校的奖学金资格;
4、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6月底前将《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寄回录取院校,由其将上述文件转交学生本人;
5、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变更录取院校;原则上不得变更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6、不能按录取期限来华学习者,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
2017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研究生录取及通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