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7年西安东方亚太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2017年西安东方亚太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10-02 09:05:00 解决时间:2017-05-22 13:27

满意答案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6年3月1日8:00至3月5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 考生于2016年3月29日至3月30日在我校东校区(地址:西安市霸桥区白鹿原水安路108号)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进行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

第十三条 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包括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我校组织的文化基础课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四条 预录取考生名单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后,在我校官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五条 入学申请者于2016年4月6日至8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 综合评价总分为300分,高中学业水平各科目考试成绩合计折算后满分为100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折算后满分为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由我校评判满分为150分。“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历人员综合评价总分为300分,文化基础成绩150分(语文、数学、英语各5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150分。

第十七条高中学业水平各科目考试等级赋分办法:A:95分、B:80分、C:65分、D:50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赋分办法:A:95分、B:80分、C:65分、D:50分。

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中多只能有一科为D,其他各科成绩必须达到D以上,且物理、化学和生物各科实验操作成绩均为合格者。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学校提出特殊身体健康要求的专业,考生必须依据自身健康状况按照要求填报。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十九条 学校对入学申请者按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专科:文史类、理工类7600元/年;

住宿费:1200元/年。

第二十一条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3500元/年。

综合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2000元/年,一等奖1500元/年,二等奖1000元/年,三等奖500元/年,优秀学生干部500元/年。

第二十二条 勤工助学: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表现发放报酬500元-1500元/月。

第二十三条 助学贷款: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经省招办公布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本校招办负责解释。

西安东方亚太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2月16日

  ??????????? 2017-05-22 13:27

类似问题答案

2017年西安东方亚太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八章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西安东方亚太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
第二十一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3500元/年。综合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2000元/年,一等奖1500元/年,二等奖1000元/年,三等奖500元/年,优秀学生干部500元/年。(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西安东方亚太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总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第三条学校全称:西安东(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西安东方亚太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办学地点
第五条办学地点东校区:西安市霸桥区白鹿原水安路108号邮编:710311学校网址:http://www.(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西安东方亚太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6年3月1日8:00至3月5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第十二条考生于2016年3月29日至3月30日在我校东校区(地址:西安市霸桥区白鹿原水安路10(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西安培华学院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分类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第九条分类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学校招生专业对应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专业包含:1.建设工程管理类;2.医学技术类;3.护理、公共卫生与健康管理类;4.财经商贸类;5.教育与体育类;6.公共管理与服务类;7.计算机类;8.机电设备与自动化类等8个专业类,19个专业及方向。目前学校的招生专业尚未备案,考生正式录取结果以教育(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西安培华学院“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由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教务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纪委及相关二级学院等部门组成
第六条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由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教务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纪委及相关二级学院等部门组成。各部门职责: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牵头招生宣传,负责招生报名、考生信息核准、准考证发放,组织考试工作、考场编排、制卷密封、成绩核算公布、提交拟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与(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西安培华学院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学校简介
第四条学校简介西安培华学院是200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西部首家、面向全国招生的民办本科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前身可追溯到1928年由陕西女子职业教育促进会筹办、陕西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的“西安第一女子平民职业学校”,在学校发展过程中“七迁其址,九易其名”。1984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委备案,由著名教育家姜维之先生在恢复原培华女子职业学校的基础上,恢复(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