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户口迁移采取自愿迁户的原则。按照西安市人口控制中心办公室的相关规定,属于西安市十区内(新城区、碑林区、未央区、灞桥区、临潼区、长安区、莲湖区、雁塔区、阎良区、高陵区)的户口,无论是农业还是非农业户口,一律不迁转。属于西安市三县(户县、周至县、蓝田县)的户口,可以在当地派出所申请就地“农转非”,学校不再受理西安市三县户口的迁转。
2、已经办理身份证的新生,需要迁转户口时,由公安机关在户口迁移证上注明身份证号码、身高、血型。
3、户口迁移证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的姓名一致,户口迁移证的出生日期必须与高考档案内登记的日期一致,不得涂改。户口迁移证的地址填写: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
4、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日期为“新生入学后30日”之内。
2017年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普通本科户口迁移注意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