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条件
取得成绩合格报告单,且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大于75分(含75分),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或统考自命题考试)。
取得成绩合格报告单,且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大于75分(含75分),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或统考自命题考试)。
(2)第二阶段收费标准:按省物价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3)申请学位: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在导师指导下,按规定进行科学研究,完成学位论文,通过论文答辩,达到我校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硕士学位。
2017年温州医科大学在职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教育项目第一阶段课程教学阶段招生对象及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