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复试: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本科阶段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1份;
4、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单其他相关材料(如主要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思想政治情况表(须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思想政治工作部门盖章)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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