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温州医学院关于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博士招生计划指标的有关规定》(附件1)进行博士生计划申报。
基本条件如下:
(一)年龄原则上限于57周岁以下(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现以第一负责人身份承担着国家级研究课题(不含课题经费为100万以下的子项目);
(三)博导资格复审合格者;
(四)新增博士生导师原则上不安排博士招生计划;
(五)限校本部和直管附属医院的博士生导师申报。
2017年温州医科大学申报博士研究生导师申报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