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8日至9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照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我校志愿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全部投档,由我校根据本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进行二志愿投档录取。投档录取结束后,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完成和生源情况确定是否进行征集志愿。
我校根据公布的录取原则确定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提交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于5月10月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210.36.200.10:8080/indexz.asp)进行10个工作日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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