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名单。
2.面试
笔试次日进行面试(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采用上机考试形式,英语采用常规面试形式,其他专业采用无领导小组面试形式)。
笔试次日进行面试(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采用上机考试形式,英语采用常规面试形式,其他专业采用无领导小组面试形式)。
3.成绩查询和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综合测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各专业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生名单(入围面试但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将取消综合测试入围资格),入围学生名单在招生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综合测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50%+面试(满分为100分)*50%;
综合测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各专业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生名单(入围面试但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将取消综合测试入围资格),入围学生名单在招生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综合测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50%+面试(满分为100分)*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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