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3月1日前通过EMS寄至我院招生就业处,“综合素质测试”报到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核。
2.加分情况,由我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且无异议后执行。
2017年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相关要求及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