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技能实际操作考试成绩294分(含)以上为合格,293分(含)以下为不合格;文化综合考试和专业知识笔试缺考任何一门科目以及技能考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录取排序;.按照文化综合成绩加专业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序录取。
2.考试成绩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学校拟定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予以公示,经公示合格的考生,学校将于2017年8月办理网上录取手续,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3.获得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考生和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核实资格、学校考核公示、省招办公示无异议后,免试录取。
答案来源于:2017年武汉商学院全日制普本、专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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