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免学费对象按学年申请,按学期评定。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月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填报《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申请表》并递交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成立班级、校内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和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三级评审机构,受理学生申请,依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情况进行语言初审,确定拟免学费学生名单,并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报主管的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汇总。
3、上级部门审批,将确定的终受助学生名单,交由学校,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将受助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师生、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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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香格里拉班)(市重点专业) | 武汉市财贸学校 | -- | -- |
旅游服务类--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香格里拉班) | 武汉市财贸学校 | 三年 | -- |
旅游服务类--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日语班) | 武汉市财贸学校 | 三年 | -- |
2017年武汉市财贸学校免学费管理评审认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