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必须完成上一学年内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其他各项要求,应修、补修、重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学位课70分及格,非学位课60分及格)。
(二)留级、降级、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不参加评选。2年制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参加三年级评选。
(三)一般在一级学科内进行评选,对考核内容进行加权评分,按总分高低顺序排名,确定获奖等次。考核内容为:
A思想品德表现,占10%;
B学习成绩,二年级占50%,三年级占20%;
C科学研究,二年级占20%,三年级占50%;
D社会工作,占10%;
E社会活动,占10%。
各项考核指标细分为次级指标,次级指标的计分按照附件《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进行。
二年级总分计算公式为:总分T=A×10%+B×50%+C×20%+D×10%+E×10%
三年级总分计算公式为:总分T=A×10%+B×20%+C×50%+D×10%+E×10%
2017年武汉轻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试行般在一级学科内进行评选,对考核内容进行加权评分,按总分高低顺序排名,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