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等单项奖学金奖励金额2000元。
(二)一等单项奖学金满足条件:
1.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第一单位署名为“武汉轻工大学”发表的论文被SCI、SSCI检索收录;
2.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第一单位署名为“武汉轻工大学”发表的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3.在校期间,获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拥有专利证书,且排名前二位者;
4.在校期间,获得1项与所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其中一等奖排名前七位、二等奖排名前五位、三等奖排名前三位;
5.在校期间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电子设计大赛、数学建模竞赛等省(部)级一等奖或以上,排名前三位;
6.艺术专业(方向)学生在校期间设计的作品参加“红点设计大赛”、“IF设计大赛”、“德国博朗工业设计大赛”、“渥太华国际动画节”、“法国安纳西国际动画电影节”、“萨格勒布国际动画节”、“广岛国际动画节”、“肖蒙国际海报节”等国际大赛获奖,排名前二位。
(三)二等单项奖学金奖励金额1000元。
(四)二等单项奖学金满足条件:
1.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第一单位署名为“武汉轻工大学”发表的期刊学术论文被EI检索收录;
2.在校期间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电子设计大赛、数学建模竞赛等省(部)级二、三等奖,排名前三位;
3.艺术专业(方向)毕业生在校期间设计的作品参加“全国美术作品大展”、“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为中国而设计全国环艺设计大展”、“世界之星包装设计大赛”、“IDEA-KING艾景奖”、“ADI中国大学创新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大赛”、“湖北省大学生艺术节”、“湖北省高校美展”招标中标,排名前二位。
(五)单项奖学金实行累加制度,但同一成果只奖励一次,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
(六)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除可以按照上述标准参评外,其调研报告、技术推广、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文学艺术作品等获得公认的突出成绩的,也可以参评一、二等单项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