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具体名单附后。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面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
1、专业课笔试(闭卷)
((1)公共管理专业:①行政管理:政治学原理
②社会保障:政经经济学教程
(2)马克思主义法学专业:马克思主义法理学
复试科目的参考书详见《武汉科技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综合素质面试
(1)考生随机抽题,在指定区域候考准备,准备时间3分钟。
(2)考生进入面试现场,对自己抽到的面试问题进行回答。
(3)复试专家结合专业方向提问,考生做出回答。
3、测试分二部分
(1)由考生抽取试题回答问题(约2分钟);
(2)复试教师针对考生的发言提问,双方进行交谈(3-5分钟)。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5、体检
体检工作由校医院参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
四、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为3月25日~3月26日。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内容形式地点3月25日(周六上午8:00-11:30) 考生到医院领取体检表(贴照片)体检(不要求空腹)黄家湖校区校医院3月26日(周日8:00-8:20)考生持资格审查材料报到;缴纳复试费100元。 41207教室3月26日上午8:30-10:30专业课测试笔试41205教室3月26日上午10:40-13:00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面试41205教室(公共管理)41208会议室(法学)3月26日上午10:50-结束外语能力口语测试面试41206教室
五、成绩核算
1、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录取总成绩=10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60%+10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40%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2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
复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计入复试成绩,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其他事宜
1、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黄家湖校区41414,电话68893239。
2、考生的复试成绩和复试结果将第一时间在学院网站公布(网址::http://202.114.255.64:8001/default.html),自公布之日起三日内接受学生申诉。
文法与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2017年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成绩计算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