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各招生专业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复试比例,复试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2:1。
2、各学院应根据学科特点制定本单位《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研究生院审核后,于3月20日前在本学院网站主页进行公告。
3、各学院按一级学科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工作。学院应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专业等方面的培训。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4、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录取的重要环节,各学院应安排专人负责,做好相应保密工作。
5、各学院须提前安排有监控的复试场地组织复试,确保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做好记录备查;安排候考休息室,指定工作人员进行引导,确保复试秩序良好。
6、《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应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学院应将录取考生的报考材料按时归档保存,未录取考生的报考材料须保存一年。
2017年武汉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复试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