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实行户口迁移自愿的原则。
2、普通专升本学生办理户口迁移的条件如下:
①只接收户口已经迁移到专科学校的学生集体户口。
②武汉市内专科院校学生,凭学生集体户口原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在开学报到当天交到迎新现场的户口迁移服务点;武汉市外专科院校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移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纸坊熊廷弼街特8号,户口迁移证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完全一致,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在开学报到当天交至迎新现场的户口迁移服务点。
③《户口迁移证》原件没有身高、血型资料,请用铅笔在空白处填写。户口迁移手续迟办理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20日,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放弃户口迁移资格。
④学校统一办理户口迁移至少需要三个月左右时间,学校将在户籍入户后通知已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同学办理居民身份证。
3、学校将对未迁移户口的学生纳入社区暂住人口系统管理。
2017年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普通专升本学生关于户口迁移的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