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纪律要求
1、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确保导师资格认定与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实行申请者亲属回避制。
2、须严格审核申请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一律不予受理;如审核不严,学校将削减二级单位下一年度的研究生招生计划。
(二)关于时间及材料要求
1、以上提到的时间节点,如近三年,均指到提交申请之日的三年之内。
2、12月9日前,提交本单位2017年度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条件至研究生处备案。
3、导师资格认定用表可参考招生资格审核基本情况一览表,各单位可根据学科特点和制定的认定条件自行调整,此表和学院审核用支撑材料无须交研究生处。请于12月20日前将导师资格认定汇总表(见附件3)交研究生处(电子、纸质)。
4、12月20日前将2017年度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和审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4)交研究生处(电子、纸质,支撑材料无须提交)。
联系人:熊维佳 电话:59367498
附件: 附件1: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pdf
附件2:2017年度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基本情况一览表.doc
附件3:学院2016年度导师资格认定汇总表(新增导师资格).xls
附件4:2017年度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xls
研究生处
2016年11月28日
2017年武汉纺织大学新增导师资格认定和导师招生其他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