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必须网上回复是否同意参加我校复试,未在网上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将不能被我校设为“待录取”状态,我校将无法录取。
2.考生上网填报调剂志愿或修改调剂志愿48小时以内,不能再次修改。
3.考生参加我校复试且符合录取条件,将被我校设置“待录取”标记。
4.已接受我校“待录取”的考生,未经我校同意,不能再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也不能被第一志愿单位补录。非经双方协商同意,我校和考生均不能单方面取消“待录取”。
5.调剂工作结束后,接受“待录取”的考生经教育部审查合格,将被我校正式录取。
6.我校的调剂工作主要由各学院负责,请考生向相关学院咨询调剂要求和步骤。
7.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含调剂)工作。我校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进行调剂、复试、录取工作。请考生按照以上联系方式与我校相关学院及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直接联系,谨防上当受骗。
学校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
联系部门: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59367495
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2月24日附件1:调剂申请表.pdf(考生填写)
附件2:调剂信息汇总表.xls(学院填写)
2017年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注意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