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武汉大学在校二年级普通本科生;
2.具有强烈创业意愿,对创业与创新实践有浓厚的兴趣;
3.学有余力,第1-3学期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0,且必修课程考核无不及格;
4.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参加各类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创业计划大赛等创新创业实践取得优异成绩;有突出专业特长;有专利发明;有创业项目等。
2017年武汉大学自强创业班学生选拔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