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推免研究生实行按综合成绩排名的办法。具体计算方法为:学习成绩占90%;科研情况占6.5%;社会活动占3.5%。推荐校内外免试研究生按三者相加之和得分排名。
1.学习成绩(占90%)
本条旨在鼓励学生在校期间认真学习、掌握本专业所必备的知识。
具体计算办法为:计算前六个学期通识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各专业A、B选修包中共有的专业选修课的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艺术类专业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的同学在此基础上加3分,以本专业或本专业方向的高分为标准,折算成标准分90分,并得出换算比例;再用此换算比例计算其他同学学习成绩得分,并计入综合成绩总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2.科研情况(占6.5%)
本条旨在鼓励本科生在认真学好专业知识的前提下,积极参加校内外科研工作,提高自身的科研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为进入研究生阶段打好基础。
本项所指的大学生科研情况包括六个方面(皆以与本学科专业相关为基础,发表、结题或获奖时间不晚于当年申请截止时间。如对提交材料有异议,学院推免研究生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鉴定):
第一,在公开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多提交2篇代表作品,且加分时第2篇论文减半,须提供论文原件和复印件。电子版、传真件及用稿通知无效);
第二,参加校内外科研课题的情况(须提供科研项目立项书和结题证明材料,获奖者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公开出版的著作、包括独著、主编、参编的学术著作或通俗书籍(须提供原件);
第四,获得学校及省市级专业学会科研成果奖(论文奖、著作奖、发明奖,须提供论文原件和复印件);
第五,参加各学科专业竞赛获奖;
具体计分办法为:
?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计30分。(核心期刊以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公布的CSSCI来源期刊2014-2015年为准,查询网址:http://cssci.***.cn/news_show.asp?Articleid=569;独著30分;两人合作撰写的,第一作者计分60%,第二作者计分40%;三人以上合作撰写的,第一作者计分50%,其他作者合计50%)
?在省级以上党报理论版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3000字以上):计20分。
?在公开发行的一般学术期刊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一篇:计2分。
(此项中,同一本期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只算一篇)
?完成校内外科研项目研究一项:计10分。(其中项目主持人计分50%,其他参与者合计50%,下同)
?完成省级科研项目研究一项:计30分。
?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研究一项:计50分。(通过中期考核计30分)
?出版与专业相关专著,计60分(一本或以上均计60分);出版通俗书籍,计30分(一本或以上均计30分)。(其中合集类主编计分20%,副主编10%、参编按所撰篇幅所占比例计分;非合集类主编计分50%,参编按所撰篇幅所占比例合计50%;独著及合著按上面的标准)
?参加校内科研项目研究获奖另加10分;参加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获奖另加15分。(同一作品获奖只按高等级加分,下同)
?在学科专业竞赛中获奖(如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齐越朗诵艺术节暨全国大学生朗诵大会、新闻先生新闻小姐大赛全国邀请赛等),国家级一等奖加50分,二等奖加40分,三等奖加30分;省级一等奖加30分,二等奖加20分,三等奖加10分;校级一等奖20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5分。(单次同类型竞赛,省级奖励累计不超过40分,校级不超过30分)
本项具体计分办法的:先累计得分,再以本专业或本专业方向的高分为标准,折算成标准分6.5分,并得出换算比例;再用此换算比例计算其他同学科研得分,并计入综合成绩总得分。
3.社会活动(占3.5%)
本条旨在鼓励大学生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在校期间积极主动参加社会活动,提高自身思想道德品质和社会活动能力,以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需要。
?获得省级以上三好学生、省级以上优秀学干部、校级三好学生标兵、“五四青年奖章”等荣誉称号的,计30分。
?获得各类校级奖励称号的,计15分;获得各类院级奖励称号的,计10分。(由于获奖学金而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称号不加分,此项累计不超过40分)
?担任(校级以上)校学生会、校团委各部部长;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计25分;担任校学生会、校团委各部副部长、校各学生协会副会长以上、校报副主编以上、院学生会各部部长、各班班长、团支部书记,计15分;其他学生干部计10分。(此项以一学年为低限,担任多个职务的,按高计分,但不重复计分;中期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干部不计分)
?获得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如大学生英语竞赛、学习竞赛申论和数学等)的: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加30分,二等奖加25分,三等奖加20分;获得省级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0分;获得校级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此项累计不超过40分)
?获得校级及以上文体比赛前三名的: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加30分,二等奖加25分,三等奖加20分;获得省级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0分;获得校级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此项累计不超过40分)
?暑期社会实践成果,获得省级一等奖加30分,二等奖加25分,三等奖加15分奖,优秀奖10分;校级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5分。暑期社会实践奖励称号,省级加20分,校级加15分。(此项累计不超过40分)
本项具体计算办法为:先累计得分,再以全院申请推免学生中社会活动高分为标准,折算成标准分3.5分,并得出换算比例;再用此换算比例计算其他同学社会活动得分,并计入综合成绩总得分。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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