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与同专业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同住,并按相同标准缴纳住宿费。
2.学生在校期间,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管理。寒暑假可自费离境探亲访友。
3.学生在校学习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相应学位。
4.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5.若教育部及联招办2017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2017年武汉大学通过联招考试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