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间地点:复试工作安排在2017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进行,培养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组织多次复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由各培养单位负责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继续采取实行集中方式。统一复试时间,安排在标准化考场集中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确有条件的培养单位可申请在本单位进行复试。
2、资格审查: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培养单位要指定专人认真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含统考、联考、单考、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3、复试费用:复试费100元/人,由培养单位按校财务部有关规定收取。
2017年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硕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