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时间为5月10日—5月30日。
(二)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要求由各培养单位负责通知到考生本人。
(三)培养单位安排专人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持学生证、所在学校培养单位开具的毕业证明、大学期间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复试费用由各培养单位按校财务部有关规定收取。
(五)初录名单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17年5月31日前交研究生招生工作处214室。
各有关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认真做好复试录取工作。 特此通知
2017年武汉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复试复试工作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