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参加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的学生,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报名结束之后、考试之前,我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适当调整相关专业招生计划数,增减总幅按省教育厅规定执行,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增减情况由学校负责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并严格按公示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执行。我校依据考生各门课程考试的总成绩,划定总分资格线,对达到资格线的考生按招生计划数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同专业考生各门课程的考试成绩总分相同,则按考试科目一至二顺序成绩较高者优先确定拟录取;拟录取名单及考试成绩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者,报省教育厅复核备案后向被录取学生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普通专升本学生在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专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一份留查。
2017年武汉大学珞珈学院普通专升本录取与公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