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术类
1.填报志愿:同时具备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艺术文313分、艺术理281分)、专业成绩达到山东省美术统考成绩本科合格线191分的考生,可以填报我校美术类本科专业志愿。
2.投档原则:文理类分别投档。按大类关联统考专业成绩,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1∶1.5的比例投档。
3.录取原则:文理类分别录取。按照投档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分配考生的录取专业;当无法满足某考生报考专业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二)非美术类
1.填报志愿:同时具备文化成绩在低控制线(艺术文313分、艺术理281分)以上、参加我校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以填报我校相应的艺术类专业志愿。
2.投档原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文理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
3.录取原则:在投档考生中,分文理分专业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017年潍坊学院山东省考生填报本科普通批艺术类专业志愿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