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申报“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的同学,必须向班主任提交齐全的佐证材料,并填写《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三),填好后需将佐证资料粘贴于申请表背面。学校在收集齐申报材料后,将集中统一交上级机关审核,对于审核通过的学生,国家将按照1000元/学期标准,分二次拨付“国家助学金”。
特别说明:根据国家(财教[2012]376号)文件精神,我省罗霄山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可以直接申请助学金,不占班级指标,在上交材料时必须提供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江西(17)萍乡市莲花县赣州市赣县、上犹县、安远县、宁都县、于都县、兴国县、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瑞金市、南康市吉安市遂川县、万安县、永新县、井冈山市抚州市乐安县
2017年万安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免学费类似问题答案